1、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情形及期限
(1)納稅人發(fā)生解散、破產、撤銷以及其他情形,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,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,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;按規(guī)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,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,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。
?。?)納稅人因住所、經營地點變動,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,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、注銷登記前,或者住所、經營地點變動前,持有關證件和資料,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,并自注銷稅務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。
?。?)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,應當自營業(yè)執(zhí)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15日內,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。領填《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》。
2、注銷稅務登記辦理流程
?。?)申請
納稅人申報辦理注銷登記,應填制《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》,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,結清應納稅款、多退(免)稅款、滯納金和罰款,繳銷發(fā)票、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。
?。?)受理審核
辦稅服務廳(基層分局)受理納稅人注銷登記申報,審查其提供證件、資料是否齊全,填報表格是否正確。對資料不全的退回補正;對符合規(guī)定且資料齊全的,還需轉相關環(huán)節(jié)辦理以下事宜:
?、偈栈匕l(fā)票領購簿、繳銷發(fā)票;
?、谵k理注銷前的稅款清算事宜;
?、坜k理清稅手續(xù)。
對發(fā)現納稅人未按規(guī)定期限辦理注銷登記的,轉入稅務違法違章處理程序。
(3)確認、歸檔
經稅務機關相關崗位確認批準別,辦稅服務廳(基層分局)制發(fā)《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》交納稅人。